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手续如何办理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在离婚手续如何办理,离婚程序的选择在以下两种情况下发生:
一种情况,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起诉至法院,或者双方虽同意离婚,但不能就子女抚养、财产和债务的分配和承担达成协议起诉至法院;另一种情况是协议离婚。采用这种方法是因为惯常居住地不同于永久居住地,尤其是两地相距较远的时候。当事人就离婚达成协议的,可以选择在经常居住地提起离婚诉讼,通过法院调解结案。这种方式的采用,避免了急于离婚的当事人不得不回户口所在地办理离婚手续的长途奔波。
相应地,有两种离婚诉讼:
(一)调解本程序适用于双方当事人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有离婚协议或经法院进行调解就离婚事宜达成协议。
(2)法院判决是否准予离婚案件的判断标准是夫妻感情是否已经真正破裂。至于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婚姻法》规定:
(一)重婚或者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3)有、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4)因感情不和分居2年的;
(5)其他导致夫妻关系破裂的情形。
(2)需要准备哪些材料?离婚分为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如果是询问协议离婚,需要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离婚协议书到任何一方户籍所在地民政局办理手续;如果打算向法院起诉离婚,需要携带起诉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对方户籍证明或户籍证明到对方经常居住地或住所地法院。
(3)如何判断离婚子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号通知:
1.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妻子住在一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女方可以与男方同居
(2)患有慢性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同住;
(2)有抚养条件不履行抚养义务,男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不能随女方生活的。
2.如果父母双方都同意不满两周的孩子随父母生活,对孩子的健康成长没有不良影响,可以允许。
3.对于两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双方都要求与他们一起生活。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可优先考虑:
(一)已经绝育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孩子生活时间长了,改变生活环境显然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
(3)无其他子女,且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有利于子女成长,而另一方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长期未治愈,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随子女生活的。
4.父亲和母亲抚养孩子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如果子女已与祖父母单独生活多年,且祖父母要求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的,可考虑作为子女随父母或父亲生活的优先条件。
5.如果父母双方都有阿迪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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