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偷的内裤(偷内裤男子被公诉)

吴全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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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被偷的内裤,偷内裤男子被公诉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偷内裤男子被公诉”最新消息上海市金山区人民检察院近日以涉嫌盗窃罪对欧某某提起公诉。

检察院透露,2018年12月23日上午,被害人陈女士在家门口的晾衣架上晾晒前一天换下的衣服。当天15时许,她准备收衣服,却找不到内衣。陈女士想到自己的内衣在四个月前被偷,于是向报案。

2018年12月25日13时55分,派出所民警在金山区某路口附近巡逻时,发现一名形迹可疑的骑车人。由于之前民警在陈女士家附近的监控中已经发现了该男子,且其衣着与监控中的相似,民警认为其有盗窃嫌疑,于是将该男子送至派出所。

“我做到了。看到女士内裤就想偷……”欧某某对自己的行为供认不讳。

据欧某某交代,2017年至2018年12月23日,其独自骑自行车至金山区某地,盗窃居民晾晒的女性内衣66件。随后,欧某某将偷来的女性内裤藏在暂住地。

日前,金山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依法对嫌疑人欧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欧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秘密窃取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第一款,应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醒:《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嫌疑人欧某某两年内多次盗窃,属于盗窃2的多次盗窃。检察官警告说,由于财产价值低,不要有入店行窃的想法,否则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2)偷内裤男子被公诉,盗窃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室盗窃、持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根据《刑法修正案(八)》修改)。

据《解释》介绍,所谓“数额较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的。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数额较大的起点为25份。另外,《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盗窃国家文物的,也应当按照这个幅度,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处以罚款。根据《解释》第七条规定,盗窃数额在一千元以上的,处二倍以下的罚款;对依法应当判处罚金,但不具备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分子,处一千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下同)。

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所谓情节严重,是指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所谓数额巨大,按照《解释》的说法,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其他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发票,数额巨大的起点为250份。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巨大以外的其他严重情节。《解释》第六条第三项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起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一)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三)脱逃罪危害严重的;(4)累犯;(五)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一次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另外,根据《解释》第九条L款的规定,盗窃国家二级文物的,也应当按照这个幅度的最高刑,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犯本罪,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据《解释》报道,所谓“数额特别巨大”,是指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起点为2500份,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是指除数额特别巨大以外的其他特别严重情节。根据《解释》第六条第三项的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巨大”起点,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其他特别严重情节”:(一)集团的首要分子。(2)盗窃金融机构;(三)脱逃罪危害严重的;(4)累犯;(五)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物资物资,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另外,根据《解释》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盗窃国家一级文物也应该按照这个范围。

  盗窃的公私财物,既包括有形的货币、金银首饰等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天然气等无形的财产。对于偷拿自己家的财物或者近亲属的财物,一般可不按处理;对确有追究刑事责任必要的,处罚时也应与在社会上作案的有所区别。

  被盗物品的价格,应当以被盗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对于不能确定的,应当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的价格,并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1998〕4号)》规定的核价方法,以人民币分别计算。

  根据刑法分则、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下列行为也以盗窃罪论处:

  (1)《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第三款规定: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2)《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第一款规定:盗窃 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 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3)《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犯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而窃取财物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4)《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规定: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规定:将电信卡非法充值后使用,造成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扰乱电信市场管理秩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盗用他人公共信息网络上网账号、密码上网,造成他人电信资费损失数额较大的,以盗窃罪定罪处罚。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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