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不可预见费怎么计算,不可预见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不可预见是什么意思?
不可预见是指事件的发生,不可预见不可预见在这里指的是“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所不能预见的”。但不能根据当事人本身是否预见到事件的发生来确定。
比如钻孔桩时,在20米深处遇到一块孤立的岩石,导致无法钻孔,造成损失。这个事件可以被称为不可预见,因为无论承包商多么有经验,他都不能预见到这里有一块孤立的岩石存在。
不可抗力的范围如下:
第一,自然灾害。我国法律认为自然灾害是典型的不可抗力。随着科技的进步,人类对自然灾害的预见能力不断提高,但自然灾害仍然频繁发生并影响人们的生产生活,阻碍了合同的履行。因此,我国法律将自然灾害视为不可抗力是合理的。因自然灾害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当事人责任。
第二,政府行为。是指当事人订立合同后,政府主管部门颁布新的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例如,在合同缔结后,由于政府颁布的禁运法,一些运输合同无法履行。
第三,社会异常事件。主要是指一些阻碍合同履行的偶然事件。如、暴动等。这些行为既不是自然事件,也不是政府行为,而是社会中的人类行为。但是对于合同双方来说,他们在签订合同时是不可预见,所以他们也可以成为不可抗力事件。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少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在合理时间内提供证明。
(2)不可预见事件的免责范围。
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由于上述规定不够具体明确,司法实践中一些地方扩大了“免责”的范围,损害了对方的合法权益。
(3)事故造成的损失是否要赔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03010规定3360“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遭受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从上面的规定可以知道,如果合同是由不可抗力造成的,一方是不可能要求赔偿的,因为不可抗力是法律规定的免责事由。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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