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证风险防范措施(信用证风险)

萧灵家
导读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信用证风险防范措施,信用证风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信用证的主要风险1。进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信用证风险防范措施,信用证风险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信用证的主要风险1。进口备用信用证欺诈。进口备用信用证诈骗是诈骗分子以向进口企业提供紧俏销售货物为借口,采用引诱的方法,欺骗融资、实际供应商的货物或进口商的存款,诱使买方开立不可撤销的备用信用证。

2.出口备用信用证欺诈。是指诈骗分子打着正常贸易的旗号,以向我行提供出口货款担保的名义,在备用信用证中故意添加一些对出口商非常不利或限制其主动权的“陷阱条款”,企图骗取出口商的出口货物或履约保证金。

3.招商融资备用信用证诈骗。吸引外资融资的备用信用证诈骗,主要是诈骗分子以“国际财团”的名义,以帮助地方政府吸引外资为借口,诱导国内开具备用信用证,从而在国外招摇撞骗,或者披着“外资企业”的外衣,以合作投资为由,伪造外国的备用信用证,从我行获取融资或贷款。

(二)备用信用证的性质是什么1。不可挽回。除非备用证中另有规定,或经另一方同意,开证人不得修改或撤销其在备用证项下的义务。

2.独立。备用证开证人义务的履行不取决于:

(1)发行人从申请人处获得偿付的权利和能力。

(2)受益人从申请人处获得付款的权利。

(3)对备用证中任何还款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引用。

(4)发行人对任何还款协议或基础交易的履行或违约的了解。

3.纪录片。发行人的义务取决于单据的提示和对所需单据的表面审查。

4.强制性的。备用信用证开出后即具有约束力,无论申请人是否授权开证,开证人是否收取费用,受益人是否收到或因依赖备用信用证或修改而采取行动,对开证行都是强制性的。

(3)备用信用证的审核要点是什么?1.审核发行的政治背景和资本;

2.信用证的性质和开证行的责任是否明确具体,收到的信用证必须明确标明“不可撤销”;

3.信用证的金额必须与合同金额一致。如果合同中有货物数量的“溢短装”条款,信用证的金额也应规定相应的机动条款;

4.有效期、交货期和交货日期。根据《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所有的信用证都必须规定一个有效期,即付款交单、承兑或议付的到期日。未到期的信用证是无效的,不能使用。开证行有权拒绝接受超过有效期提交的单据。

5.信用证中的转船和分批装运条款必须与合同相符。如果信用证没有规定“不准分批装运”和“不准转船”,可以视为“允许分批装运”和“允许转船”。如果信用证规定货物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分批装运,而其中任何一批未按规定装运,则该信用证对该期及以后各期的货物无效。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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