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兴澎简历(陈兴銮)

裴龙媛
导读 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陈兴澎简历,陈兴銮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王玉华在担任3354崂山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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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玉华在担任3354崂山区风景名胜区管理委员会原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27万余元,挪用公款1200万元,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

2008年初,青岛市检察院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崂山风道委多名领导干部涉嫌职务的线索。

经过半年的缜密侦查和广泛取证,检察官查明了风道委原主任、原副主任王、风道委青岛崂山风景旅游开发公司经理、会计何希敏等4个系列职务案件。

其中,2000年2月至2007年7月,王玉华在担任风道委副主任、主任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在承揽广告、定制工作制服、承揽景区专用车辆运营服务权、承揽景区建设、办公楼装修等工程项目以及为相关单位和人员拨付工程款等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先后收受贿赂、财物共计人民币27.63万元。

此外,2001年7月19日、2005年2月,王玉华利用职务之便,个人决定挪用本单位或下属公司青岛崂山风景旅游开发公司公款共计1200万元给他人。

王玉华的案件由市和区检察院调查和起诉。

近日,市北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

挪用公款罪,因案发前挪用的公款已全部归还,酌情从轻判处五年有期徒刑;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2年。

此前,经市、区检察院侦查起诉,同案其他三人也因职务被判处有期徒刑。

其中,风管委原副主任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旅游发展公司前经理王杰被判犯有贪污、受贿和挪用公款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

原会计何希敏犯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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