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小元来为大家解答以上问题。外资企业注销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外资企业注销很多人还不知道,现在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一)外资企业注销流程1。董事会决议通过。
2.投资者(股东)批准
3.经商务部门批准。
4.成立清算组,清算资产,公告发布《清算报告》。
5.注销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
6.海关、财政、统计部门取消审批。
7.外汇登记证注销(外币和人民币购汇后汇出,外币和人民币账户注销)
8.吊销营业执照
9.组织机构代码证的注销
10.注销劳动登记证
(二)外商投资企业清算的取消(一)清算期限
企业清算开始之日,为企业营业期限届满之日,或企业审批机关批准解散企业之日,或人民法院判决或仲裁机构裁定终止企业合同之日;
企业清算期自清算之日起至向企业审批机关报送清算报告之日止,不得超过180天;
因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清算期限的,清算委员会应在清算期限届满前15日内向企业原审批机关提出申请;延长期限不得超过90天。
(二)清算委员会
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企业董事会应组织成立至少由三人组成的清算委员会,其成员一般从董事中选任,并可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和律师。清算委员会的主要职权是:
1.清理企业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制定清算方案;
2.公告未知债权人,并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的企业未清偿债务;
4.提出财产的估价和计算依据;
5.付清所欠税款;
6.向股东追讨未付的款项;
7.清理债权债务;
8.处理企业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9.代表企业应诉和起诉。
(三)清算通知和公告
企业应当自清算之日起7日内书面通知审批机关、企业主管部门、海关、外汇管理机关、工商登记机关、税务机关、企业开户等有关单位。企业有国有资产的,还应当通知国有资产管理部门。
此外,应当自清算组成立之日起10日内书面通知已知债权人申报债权,并自成立之日起60日内在全国性报纸和当地省级或者市级报纸上至少刊登两次公告。第一次公告应当自清算委员会成立之日起10日内刊登。
(四)财产分配的清算
企业和中外投资者应当依法分配清算财产,不得任意处置。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清算财产在优先清偿清算费用(包括管理、变卖和分配清算财产所需的费用,以及公告、诉讼、仲裁等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员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州税
3.其他债务
企业在支付清算费用和清偿全部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投资者实际比例分配;法律、法规、合同、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此外,它还
如果有监事会,至少需要三名监事。不设监事会的,可以设监事一人。
3.外资企业董事
外资公司成立后,可以有也可以没有董事会。如果没有董事会,则需要一名执行董事。
4.外资企业注册资本
在中国注册外资公司,注册资本应为实缴资本。
5.外资企业公司名称
注册外资公司,必须先核准公司名称,还要提交多个公司名称进行名称核对。
6.营业范围
注册外资公司,经营范围一定要明确,以后的经营范围不能超出公司的经营范围。
7.公司的注册地址
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商业办公地址,并提供租赁协议、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发票。
8.公司成立时,必须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公司章程。公司章程明确了公司的名称、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比例、注册资本、股东及董事、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等。
9.可行性研究报告外资公司审批时,需要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
10.财务人员
公司办理税务登记时,需要提交财务人员的资料,包括身份证明复印件、会计凭证复印件、照片。
1.法定代理人
外商投资企业应有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可以是股东。
本文到此结束,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标签:
版权声明:本文由用户上传,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